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银行卡交易规则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27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三章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一)单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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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人民币卡账户资金一律从基本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

2.单位外币卡账户的资金应从其单位的外汇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在境内存取外币现钞。

3.销户时,单位人民币账户资金应该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外币账户资金应转回相应外汇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4.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

5.单位卡不得支取现金。

(二)贷记卡

1.发卡银行对贷记卡的取现应每笔授权,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

2.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如下优惠条件:

(1)免息还款期待遇

免息还款期(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所使用全部银行款项即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无须支付非现金交易的利息。

(2)最低还款额待遇

①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②贷记卡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或超过发卡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用卡时,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应当支付未偿还部分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的透支利息。

③贷记卡持卡人支取现金、准贷记卡透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和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应当支付透支利息。

④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日利率万分之五。

⑤发卡银行对贷记卡持卡人未偿还最低还款额和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分别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超过信用额度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和超限费。

(三)其他规则

1.借记卡ATM交易上限,每卡每日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人民币。

2.储值卡面值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000元人民币。

3.发卡银行对准贷记卡及借记卡(不含储值卡)账户内的存款计付利息;

4.发卡银行对贷记卡账户内的存款、储值卡内的币值不计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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