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23
第十章 证券登记与交易结算
知识点 证券交收和资金交收
在最终交收时点(A股、基金、债券、ETF、权证等品种最终交收时点为T 1日16:00),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将进行证券交收和资金交收。
(一)证券交收
证券交收包含两个层面:
▲一是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证券交收。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证券交收一般称为"集中证券交收".
▲二是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之间的证券交收。证券公司需委托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办理相应的证券划付。
(二)资金交收
因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并不直接维护客户的资金账户,因此资金交收仅包括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资金交收这一"集中资金交收"环节,中国结算公司并不具体处理结算参与人与客户的资金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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