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23
公司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
人数 | 1-50人 |
2-200人为发起人,半数以上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注意】自然人(中国人或外国人)、组织都可以成为发起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国家公职人员、受到竞业禁止的人不宜成为发起人。 |
注册资本 |
(1)一般:最低为3万元 (2)一人公司:最低为10万元 |
最低为500万元 |
章程 | 由股东共同制定 |
(1)发起方式: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2)募集方式:发起人制订后经创立大会通过 |
名称、组织 |
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注意1】小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1名执行董事;可以不设监事会,设1-2名监事。 【注意2】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
必须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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