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职称《财务管理》知识点: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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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19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合伙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通过订立合伙,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仅限于私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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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企业:是由两个以上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组建,有独立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优点:容易转让所有权;有限债务责任;公司制企业可以无限存续;融资渠道较多缺点:组建成本高;存在代理问题;双重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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