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19
组织形式的特点
组织形式 特征 |
个人独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公司制企业 |
投资人(关注人数) | 一个自然人 |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有时也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 | 多样化 |
承担的责任(区分无限和有限) | 无限债务责任 | 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有限债务责任 |
企业寿命 | 随着业主的死亡而自动消亡 | 合伙人卖出所持有的份额或死亡 | 无限存续 |
权益转让(区分难易程度 | 比较困难 | 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 |
容易转让所有权 无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
筹集资金的难易程度(只有公司制企业容易,其它都难) | 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金用于经营 | 较难从外部获得大量资金用于经营 | 融资渠道较多,更容易筹集所需资金。 |
纳税(注意公司制企业的纳税科目是二个其它仅一个) | 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
代理问题(仅公司制企业) | 存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代理问题 | ||
组建公司的成本(会区分成本高低容易出选择题) | 低 | 居中 |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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