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18
第一节 短期借款的核算
按照流动性或偿还时间的长短,划分为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一、短期借款的概述
1.定义:短期借款是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
2.原则:
(1)如果利息分期(季、半年)支付或到期一次支付、且数额较大,可采用预提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计入应付利息
(2)如果利息按月支付,或者虽然分期(季、半年)支付或到期一次支付、但数额较小,可不用预提的方法,而在实际支付利息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短期借款的核算
(一)账户的设置
“短期借款”:核算企业短期借款的借入和归还情况,借方登记偿还得短期借款,贷方登记借入的短期借款,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得短期借款。该账户按照债权人设置明细。
(二)账务处理
1.取得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利息【题型:分录】
(1)如果利息按月支付,或虽然分期支付或到期一次支付、但数额较小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第二章 如果利息分期(季、半年)支付或到期一次支付、且数额较大
①月末预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②季度末、半年末支付时:
借:财务费用(当月的)
应付利息(已计提的合计)
贷:银行存款
3.归还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例1-教材例17-1、2】高强公司于2010年1月1日取得银行借款20000元,期限半年,年利率为5%。利息直接支付,不预提,编制取得借款以及归还借款的会计分录。
取得: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短期借款 20000
归还:
借:短期借款 20000
财务费用 500(20000×5%×0.5)
贷:银行存款 20500
【例2-教材例17-3】某企业于2010年1月1日取得银行借款100000元,期限9个月,年利率为6%,该借款到期后按期如数偿还,利息分月预提,按季支付。编制借款取得、预提利息、支付利息以及到期还本的会计分录
取得: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短期借款 100000
每月预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500(100000×6%÷12)
贷:应付利息 500
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1000
财务费用 500
贷:银行存款 1500
归还本金:
借:短期借款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例3-单选】(2003)企业按季支付已预提的银行短期借款利息时,应借记( )账户核算。
A.应付利息
B.短期借款
C.财务费用
D.预付账款
【答案】A
【例4-分录】(2004)支付本季度预提的银行借款利息960元。
【答案】
借:应付利息 960
贷:银行存款 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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