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18
本篇为《高级会计实务》第四章“业绩评价”第二节知识点精讲:分权管理与责任中心认定。其主要内容包括分权管理与管理控制系统、分部设立、责任中心的类型及其认定。本节主要介绍责任中心的类型及其认定。
分权管理与责任中心认定之责任中心的类型及其认定(4)
按照责任对象的特点和责任范围的大小,责任中心可以分为成本(费用)中心、收入中心、利润中心和投资中心。
(四)投资中心
1.含义
投资中心,是指既对成本、收入和利润负责,又对投资效果负责的责任中心。投资中心是最高层次的责任中心,它拥有最大的决策权,也承担最大的责任。投资中心必然是利润中心,但利润中心并不都是投资中心。利润中心没有投资决策权,而且在考核利润时也不考虑所占用的资产。
2.特点
投资中心是最高层次的责任单位,是需要对其投资效果负责的责任中心,适用于对资产具有经营决策权和投资决策权的独立经营责任单位。投资中心经理既要对成本、收入、利润负责(因此,它们属于当然的利润中心),又要对资本支出决策、利润/投资间的比率关系(投资效果)等负责。
3.投资中心与利润中心的差别
投资中心与利润中心的最大差别在于:
(1)投资决策权。利润中心经理不拥有投资决策权,只对投资后形成的资产的经营效率负责,而投资中心经理则拥有投资决策权。
(2)评价重点、评价指标。利润中心业绩只限于“可控经营活动范围内”所创造的经营利润,不涉及投资决策及其后果,而投资中心业绩评价则侧重于投资决策与投资效果。
从组织形式上看,投资中心通常都是独立的法人。大型企业集团具有投资决策权的事业部、子公司、分公司等,只要被赋予经营决策权、投资决策权,都可能成为投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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