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13
第二节 会计科目
考点29:会计科目的概念
会计科目是指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会计科目是进行各项会计记录和提供各项会计信息的基础,在会计核算中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会计科目是复式记账的基础;
其次,会计科目是编制记账凭证的基础;
最后,会计科目为编制财务报表提供了方便。
考点30:会计科目的分类
(一)按其归属的会计要素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通常可以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雾大类。
1、资产类科目
2、负债类科目
3、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4、成本类科目
5、损益类科目
(二)按其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
1、总分类科目
2、明细账分类科目
考点31: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总分类科目是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中统一规定的。
明细分类科目除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的以外,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置。
2、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和对内管理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之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考点33:常用的会计科目
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
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编号的第一位数代表会计要素的类别:
1、代表资产类;
2、代表负债类;
3、代表金融企业的共同类;
4、代表所有者权益类;
5、代表成本类;
6、代表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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