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知识点:债券的偿还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12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债券的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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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偿还
(提前赎回,或收回)
含义:是指在债券尚未到期之前就予以偿还。
前提:只有在公司发行债券的契约中明确规定了有关允许提前偿还的条款,公司才可以进行此项操作。
赎回价格:提前偿还所支付的价格通常要高于债券的面值,并随到期日的临近而逐渐下降。
赎回时机:①当公司资金结余时,可提前赎回债券;②当预测利率下降时,也可提前赎回债券,而后以较低的利率来发行新债券。
分批偿还 如果一个公司在发行同一种债券的当时就为不同编号或不同发行对象的债券规定了不同的到期日,这种债券就是分批偿还债券。
一次偿还 到期一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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