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行政复议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12

行政复议

特征 保护公民权、限制行政权
适用范围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不能行政复议 ①不服行政机关内部人事处分
②不服行政机关作为第三人调解民事纠纷或其他处理
③抽象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 ①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口头或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 举例:甲市A县地税局认定XYZ公司逃避缴纳营业税款5万元,责令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5万元的罚款,XYZ公司认为处罚过重,则其可以向甲市地税局或A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其中:XYZ公司为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管理者
A县地税局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管理者
甲市地税局为“被申请人”的上级机关——行政复议机关
A县人民法院为“有行政复议权的其他机关”
注: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①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安全机关、政府——垂直领导
②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本级政府
③本级复议——省级政府、国务院各部门
行政复议参加人 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但不包括行政复议机关
举例:老候和老赵双方打架,公安局对老候拘留15天,罚款2千,老候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老候——申请人
公安机关——被申请人
老赵——第三人
行政复议决定 采取书面审查方式,无需开庭
举证责任 由被申请人承担,举证倒置
行政复议决定 ①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除外
②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注: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注: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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