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10
收付实现制
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
即: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现金(或银行存款)的收入,不论款项是否属于本期,均作为本期收入处理;凡在本期实际以现金(或银行存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取得补偿,均作为本期费用处理。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以及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例题1】某企业1月份发生下表所示经济业务:
举例 |
权责发生制 |
收付实现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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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费用 |
收入 |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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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月预收下月销货款5 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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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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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月预付全年的水电费2 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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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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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00 |
3.本月销售货物8 000元,实际收到货款 5 000元,余款下月收到 |
8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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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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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月购入办公用品1 000元,款项尚未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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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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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2】本月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存入银行,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现金收付制下,应当作为本月收入 B.权责发生制下,不能作为本月收入
C.现金收付制下,不能作为本月收入 D.权责发生制下,应当作为本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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