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09
ETF份额的发售
(一)认购方式
在ETF的募集期内,根据投资者认购渠道的不同,可分为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
场内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基金发售代理机构,使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网络系统进行的认购。场外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的认购。
根据投资者认购ETF份额所支付的对价种类,ETF份额的认购又可分为现金认购和证券认购。现金认购是指用现金换购ETF份额的行为,证券认购是指用指定证券换购ETF份额的行为。
按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我国的投资者在ETF募集期间,认购ETF的方式有场内现金认购、场外现金认购、网上组合证券认购和网下组合证券认购。
(二)认购费用(佣金)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办理场外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ETF份额申请。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 认购费率)
【例5·计算题】某投资者认购100 000份ETF份额,认购价格为1元/份,认购费率为1%,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100 000×1%=1 000(元)
认购金额=1×100 000×(1 1%)=101 000(元)
即投资者需准备101 00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 000份基金份额。
2.办理场内现金的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ETF份额申请。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 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3.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组合证券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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