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兑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09

汇兑

1.适用范围

单位、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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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汇兑【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汇、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3.区分汇款回单和收账通知

(1)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2)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4.区分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1)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2)汇入行对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

(3)汇入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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