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应付职工薪酬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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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09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方便大家复习,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会计》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知识点:应付职工薪酬,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项目
需要纳税调整?
递延所得税?
合理的工资允许扣除,如果超过部分?
在发生当期不得税前扣除,以后期间也不得税前扣除:
纳税调增
不确认
超过14%部分福利费?
超过2%部分工会经费?
在发生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以后期间也不得税前扣除:
纳税调增
不确认
超过2.5%部分职工教育经费?
在发生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以后期间则可税前扣除:
纳税调增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辞退福利?
假定税法规定,与该项辞退福利有关的补偿款于实际支付时可税前抵扣:
纳税调增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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