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04
法的形式: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
a,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代表
6,特别行政区的法
7,行政规章
a,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
b,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8,国际条约
法的分类:
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和普通法
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
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国际法和国内法
点击进入:初级会计师培训
课程 文章 问答 资讯 评论 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