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03
企业并购融资与对价支付之并购融资方式
(四)其他特殊融资方式
1.过桥贷款
过桥贷款是指投资银行为了促使并购交易迅速达成而提供的贷款,这笔贷款日后由并购企业公开发行新的高利率、高风险债券所得款项,或以并购完成后收购者出售部分资产、部门或业务等所得资金进行偿还。
2.杠杆收购
杠杆收购是指通过增加并购企业的财务杠杆去完成并购交易的一种并购方式。实质上是并购企业主要以借债方式购买被收购企业的产权,继而以被收购企业的资产或现金流来偿还债务的方式。按被并购企业经理层是否参与本企业的收购划分,杠杆收购可分为经理层收购(MBO)和非经理层收购。经理层收购是指股权投资者与经理层一起组成一个收购集团,与目标企业或目标企业董事会在友好的气氛下洽商收购条款,达成后即实施杠杆收购。
3.卖方融资
企业并购中一般都是买方融资,但当买方没有条件从贷款机构获得抵押贷款时,或市场利率太高,买方不愿意按市场利率获得贷款时,而卖方为了出售资产也可能愿意以低于市场的利率为买方提供所需资金。买方在完全付清贷款以后才得到该资产的全部产权,如果买方无力支付贷款,则卖方可以收回该资产。
比较常见的卖方融资是在分期付款条件下以或有支付方式购买被并购企业,即双方完成并购交易后,并购方并不全额支付并购价款,而只是支付其中一部分,在并购后若干年内再分期支付余额。但分期支付的款项是根据被并购企业未来若干年内的实际经营业绩而定,业绩越好,所支付的款项则越高。
4.信托
信托融资并购是由信托机构向投资者融资购买并购企业能够产生现金流的信托财产,并购企业则用该信托资金完成对目标企业的收购。信托融资具有筹资能力强和筹资成本较低的特点。
5.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具有共同特征的、流动性较差的盈利资产集中起来,以资产所产生的预期现金流为支撑,在资本市场发行证券进行并购融资的行为。
资产证券化就是发起人将其所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分类整理为一批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特设载体(SPV),再由特设载体把买下的资产作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收回购买资金。资产证券化盘活了非流动性资产,提高了资产的运行效率,优化了资源配置。传统的证券发行是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以特定的资产或资产组合为基础发行证券。
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行的以资产或资产组合为基础的证券就称为证券化产品。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在金融资产上可以自由买卖的证券的行为,使其具有流动性。
阅读推荐:
课程 文章 问答 资讯 评论 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