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仲裁的基本原则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03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仲裁的基本原则(三星)

(1)自愿原则——双方自愿,达成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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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仲裁,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有效的仲裁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2)公平合理原则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

仲裁机构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4)一裁终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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