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会备考:企业合并之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4)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4-28

《高级会计实务》第九章“企业合并与合并财务报表”第一节知识点精讲:企业合并。其主要内容包括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本节主要介绍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之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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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三)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四)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

(五)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有关费用的处理

知识点概述:

(五)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有关费用的处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的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注意: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与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工具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以发行债券方式进行的企业合并,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核算:

相关费用应计入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中。其中债券如为折价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应增加折价的金额;债券如为溢价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应减少溢价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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