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银行本票的背书转让?

预约试听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4-28

按照规定,银行本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银行本票的持有人转让本票,应在本票背面“背书”栏内背书,加盖本单位预留银行印鉴,注明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内填写受票单位名称,之后将银行本票直接交给被背书单位,同时向被背书单位交验有关证件,以便被背书单位查验。被背书单位对收受的银行本票应认真进行审查,其审查内容与收款单位审查内容相同。按照规定,银行本票的背书必须连续,也就是说银行本票上的任意一个被背书人就是紧随其后的背书人,并连续不断。如果本票的签发人在本票的正面注有“不准转让”字佯,则该本票不得背书转让;背书人也可以在背书时注明“不准转让”,以禁止本票背书转让后再转让。

如果收款单位收受银行本票之后,不准备立即到银行办理进账手续,而是准备背书转让,用来支付款项或偿还债务,则应在取得银行本票时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贷: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款)

收款单位将收受的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其他单位时,应根据有关原始凭证编制转账凭证。如果用收受的银行本票购买物资,则按发票账单等原始凭证编制转账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或商品采购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如果用收受的银行本票偿还债务,则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扩展阅读:

会计网校哪个好

东奥和正保会计网校哪个好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因材施教 随学随练 智能题库

580元查看

免费试学

课程 文章 问答 资讯 评论 百科

您好!我是您的专属顾问,很高兴为您服务!

微信咨询
领优惠券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