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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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4-22

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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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

注意的问题:

(1)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如果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2)已经出租的建筑物,是企业已经与其他方签订了租赁,约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

(3)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中不重大的,如企业将办公楼出租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维修等辅助服务,应当将该建筑物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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