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董事会会议制度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4-20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董事会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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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的组成:

人数 3-13
职工代表 1)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长 1)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2)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任期 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3年)

2.会议制度:

召开条件 无(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
召集 董事长→副董事长→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
表决方式 按章程规定,一人一票——与出资比例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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