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备考:并购融资方式(3)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4-19

高级会计师网校频道提供:本篇为高会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第七章“企业并购”第四节重点精讲:企业并购融资与对价支付,本节内容主要介绍并购融资方式。

【“并购融资方式”相关知识点】

1.债务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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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益融资

3.混合融资

4.其他特殊融资方式

【重点精讲】:并购融资方式

(三)混合融资

常见的混合型融资工具包括以下两种--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

1.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可以按规定的价格或一定的比例,由持有人自由选择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

优点:(1)灵活性较高;(2)可转换债券融资的报酬率一般较低,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筹资成本;(3)一般可获得较为稳定的长期资本供给。

缺点:

(1)受股价影响较大,当企业股价上涨大大高于转换价格时,发行可转换债券融资反而使企业财务蒙受损失;

(2)当股价未如预期上涨,转换无法实施时,会导致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危机,从而对未来融资造成障碍

(3)顺利转换时,意味着企业原有控制权的稀释。

2.认股权证

认股权证是企业发行的长期选择权证,它允许持有人按照某一特定的价格购买-定数额的普通股。它通常被用来作为给予债券持有者一种优惠而随同债券发行,以吸引潜在的投资者。

优点:(1)在金融紧缩时期或企业处于信用危机边缘时,可以有效地推动企业有价证券的发行;(2)与可转换债券一样,融资成本较低;(3)认股权证被行权时,原来发行的企业债务尚未收回,因此,所发行的普通股意味着新的融资,企业资本增加,可以用增资抵债。

缺点:类同于可转换债券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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