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实务备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述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6-04-19

高级会计师网校频道提供:本篇为高会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第十章“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会计处理与内部控制”第六节重点精讲:会计处理,本节内容主要介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述。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述”相关知识点】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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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精讲】: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述

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事务和事项应当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经营收支等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相关链接】2013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新制度修订的必要性主要为:一是适应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二是落实《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管理要求、满足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三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是会计核算目标进一步明晰,不仅要反映行政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也要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

二是会计核算方法进一步改进。在原《制度》仅对固定资产采用“双分录”核算方法的基础上,将该方法的应用范围扩大到所有非货币性资产和部分负债;

三是更加完整地体现了财政改革对会计核算的要求;

四是进一步充实了资产负债核算内容。将原制度中的资产负债科目进行细分,新增了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会计科目;

五是新增了行政单位直接负责管理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资产的核算规定,增设“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科目;

六是增加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

七是解决了基建会计信息未在行政单位“大账”上反映的问题,基建会计信息要定期并入行政单位会计“大账”;

八是进一步完善净资产核算,增设“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科目;

九是进一步规范单位收支会计核算;

十是完善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增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改进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和项目。

新《制度》的实施可以全面准确反映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于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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