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学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6-05-17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但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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