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工网校
发布时间:2017-05-11
一、竣工验收的基本内容
1.竣工验收的含义
竣工验收是以项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施工图以及国家或部门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在机电项目建成并运转或试生产合格后,对机电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检验和确认的综合评估和鉴定的活动。
2.竣工验收的目的
竣工验收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和实验,考核施工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而形成生产或使用能力,是否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发现和解决生产和使用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
(2)明确合同责任:竣工验收能否顺利通过,是判别承包商是按承包合同的约定责任履行职责的标志。完成竣工验收,承包商才可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的工程移交给业主。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备程序:建设项目只有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才能投产使用。
3.竣工验收的分类
(1)按照工程规模、性质和被验收的对象划分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施工项目竣工验收。
1)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是动用验收。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批准的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后,向使用单位(国有资金建设的项目向国家)交工的过程。
2)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全部任务,经检验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过程。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第一阶段,可称为初步验收或交工验收,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可按施工单位自检的竣工预验和正式验收的阶段进行。
(2)按建设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验收方式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三类。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的工程,也可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又分为验收准备、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三个阶段。
(3)施工项目验收按相关专业的管理要求设专项验收。专项验收是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竣工后,相应的建设行政职能部门要分项对工程竣工进行专项验收,主要包括规划、消防、环保、绿化、市容、交通、水务、人防、卫生防疫、交警、防雷等专项验收。
4.竣工验收工程范围
(1)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对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也可以进行验收。例如:因少数非主要设备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虽然工程内容尚未全部完成,但已经可以投产或使用的工程项目。
二、指导建设管理行为的依据
1.竣工验收依据文件的组成:一类是指导建设管理行为的依据,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具有指南作用的参考资料;另一类是工程建设中形成的依据,其足以证实工程实体形成过程和工程实体性能特征的工程资料。
2.指导建设管理行为的依据。主要有:国家、中央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当地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规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及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消防、节能、抗震等有关规定。
3.机电工程是一个“大机电”。包括机械、电子、轻纺、电力、冶金、石油、化工、建筑等各行业的机电工程,其涉及的专业面广、学科跨度大,凶此,机电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的国家法律、法规、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非常多。如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炉砌筑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丁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这些都是组织和指导施工质量验收、进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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