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工网校
发布时间:2017-04-12
土地补偿费(农村集体) | 为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无收益的不用补偿 |
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 |
视协商征地方案前地上附着物价值与折旧情况确定。 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给予所有者补偿。 |
安置补助费 | 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按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计算。但每公顷的安置补偿费最高不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征用城郊商品菜地时支付的费用。菜地是指连续3年以上种菜或养鱼、虾等的商品菜地和精养鱼塘 |
耕地占用税 |
包括耕地、鱼塘、园地等,均按实际占用的面积和规定的税额一次性征收; 占用前三年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也视为耕地 |
土地管理费 |
前四项之和的2%~4% 征地包干的,前4项基础上加粮食差价、不可预见费基础上的2%~4% |
造价管理考点:不能收取菜地开发基金
①一年只种一茬或因调整茬口安排种植蔬菜的
②征用尚未开发的规划菜地
③在蔬菜产销放开后,能够满足供应,不再需要开发新菜地的城市。
造价管理考点:拆迁补偿费用
拆迁补偿 |
货币补偿: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产权调换: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
搬迁、安置补助费 |
搬迁补助费,提前搬家应有奖励费,过渡期应给予临时安置费; 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助费 |
造价管理考点:出让金、土地转让金
出让金标准一般参考城市基准地价并结合其他因素制定。在有偿出让和转让土地时,政府对地价不作统一规定,但应坚持以下原则:
(1)地价对目前的投资环境不产生大的影响。
(2)地价与当地的社会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3)地价要考虑已投入的土地开发费用、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土地用途和使用年限。
造价管理考点:市政公用设施费
费用构成 | 具体内容 |
(一)建设管理费 |
(1)建设单位管理费:工作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施工现场津贴、职工福利费、住房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必要的办公及生活用品购置费、必要的通讯设备及交通工具购置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设计审查费、工程招标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完工清理费、竣工验收费、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计算基础为工程费用。 (2)工程监理费 (3)总承包管理费 |
(二)可行性研究费 | ●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费用 |
(三)研究试验费 |
●为建设项目提供和验证设计数据、资料等进行试验及验证的费用 在计算时要注意不应包括以下项目: (1)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开支的项目。 ●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 (2)应在建筑安装费用中列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试验费。 (3)应由勘察设计费或工程费用中开支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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