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17-03-27
(一)工程特点与安全控制重点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有三大特点,一是产品固定,人员流动;二是露天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体力劳动繁重;三是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随工程进度变化而变化。基于上述特点,施工现场必须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安全防护设施,方能消除隐患,保证安全。
(2)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我国将职业伤害事故分成20类,主要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伤害。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风险源:
1)高处坠落。作业人员从临边、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等处坠落;从脚手架上坠落;在安装、拆除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和塔吊过程中坠落;在安装、拆除模板时坠落;吊装结构和设备时坠落。
2)触电。对经过或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没有或缺少防护,作业人员在搭设钢管架、绑扎钢筋或起重吊装过程中,碰触这些线路,造成触电;使用各类电器设备触电;因电线破皮、老化等原因触电。
3)物体打击。作业人员受交叉作业的同一垂直作业面和通道口处坠落物体的打击。
4)机械伤害。主要是垂直运输设备、吊装设备、各类桩机和场内驾驶(操作)机械对人的伤害。
5)坍塌。随着城市地下工程的发展,施工坍塌事故正在成为另一大伤害事故。施工中发生的坍塌事故主要表现为: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撑失稳倒塌,基坑沟槽边坡失稳引起土石方坍塌,施工现场的围墙及挡墙质量低劣坍落,暗挖施工掌子面和地面坍塌,拆除工程中的坍塌。
(3)影响施工安全生产的因素主要有: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项目部应从人、物、环境和管理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人是生产活动的主体,人的素质是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实行企业资质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各类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保证人员素质的重要管理措施。物的控制包括对施工机具(械)、材料、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物资的控制,是工程建设物资条件和安全生产的基础。环境条件往往会对工程施工安全产生特定的影响,环境因素包括:工程技术环境(如地质、水文、气象等),工程作业环境(如作业面大小、防护设施、通风、通讯等),现场自然环境(如冬期、雨期等),工程周边环境(如邻近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等)。针对环境条件,采取必要的措施,是控制环境对施工安全影响的重要保证。管理的控制主要指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建立、持续改进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这是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
(二)危险源辨识
(1)施工现场生产的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能量和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伤亡事故发
生的物理本质。这些可能释放的能量和危险物质属于第一类危险源。生产过程中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受到约束或限制,不会发生事故。一旦约束或限制受到破坏或失效,就将发生事故。这些导致事故的因素属于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障碍、人的失误和环境因素:
1)物的障碍是指机具(械)设备、装置、元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的现象。
2)人的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被要求的标准,而没有完成规定功能的现象。
3)环境因素指施工作业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照明或通风等方面的问题,会促使人的失误或物的故障发生。
事故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险源识别的首要任务是识别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识别第二类危险源。
(2)按照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危险源可分为六大类:物理性危害,化学性危害,生物性危害,心理、生理性危害,行为性危害以及其他危害等。这些有害因素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物理性危害包括: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陷、电、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物体运动、明火、高温物质、低温物质、粉尘和气溶胶、作业环境不良、信号缺陷、标志缺陷等。
化学性危害包括:易燃易爆物质、自燃性物质、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生物性危害包括: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等。
心理、生理性危害包括:符合超限、健康异常、心理异常、辨识缺陷、禁忌作业等。
行为性危害包括:指挥错误、操作失误、监护失误等。
(3)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类型、特点、规模,结合自身管理水平,在充分了解现场危险源分布的情况下,识别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要控制的危险源,列出清单。从范围上讲,危险源应包括施工现场内受影响的全部人员、活动和场所以及受到影响的周边环境。
识别施工现场危险源有多种方法,包括:现场调查、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事件树分析(ETA)、故障树分析(FTA)等。项目管理人员主要采用现场调查的方法,通过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来获取外部信息,加以分析研究,识别有关的危险源。
为使危险源辨识全面、客观,项目部应组织全员参与,广泛听取意见,包括分包商、供应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征求上级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专家、社会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应清楚危险源伤害的方式和途径,确认危险源伤害的范围,特别应关注重大危险源,对危险源保持高度警惕,持续进行动态识别。
(三)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的关键是围绕可能性和后果两方面来确定风险,估计其潜在伤害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的可能性,然后对风险进行分级。评价方法主要有定性分析法和定量分析法 (LEC)。其中,定性分析法主要是根据估算的伤害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风险的分级。
具体见表1K420141:
风险评价表表1K420141
伤害程度
可能性
|
轻微伤害
|
伤害
|
严重伤害
|
极不可能 | 可忽略风险 | 较大风险 | 中度风险 |
不可能 | 较大风险 | 中度风险 | 重大风险 |
可能 | 中度风险 | 重大风险 |
巨大风险 |
项目部应采用适当的方法,评价已识别的全部危险源对施工现场内外的影响,将其中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且事故发生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确定为重大危险源,建立危险源辨识、评价的管理档案。当条件变化时,项目部应对风险重新进行评价。
在评价过程中,评价人员应考虑控制的有效性和控制失败所造成的后果。一方面,考虑现有控制措施适宜的情况下,对危险源的安全风险进行主观评价;另一方面,在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项目部自身管理要求的条件下,考虑现有控制措施能否把危险源控制住,据此对危险源安全风险的大小进行分类,确定重大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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