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17-02-23
第三节 工程保险
一、保险的概念:
1、 发生与否的不确定
2、 发生时间的不确定
3、 发生后果的不确定
二、保险合同的分类:
1、 人身保险
2、 财产保险
三、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
1、 自然事件
2、 意外事故
四、保险期限:
1、 开始---动工、材料设备运抵工地
2、 结束(先发生为准)---竣工验收合格,实际占用
五、保险索赔的实现:
1、 必须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
2、 应及时提出索赔
3、 要计算损失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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