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讲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17-02-15

1、项目经理应负责组织施工合同的全面执行。(项目经理是合同实行的第一责任人)(一级建造师网校二级建造师频道整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2、履行分包合同时,承包人(总包)应当就承包项目向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向承包人(总包)负责。因分包人过失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承包人(总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因分包拒不整改或拒不执行总包的要求造成的发包方的损失,分包方承担主要责任。

3、合同变更的情况:①.工程增加;②.工程删减;③.质量及特性变更;④.工程标高、基线、尺寸等变更;⑤.施工顺序变化;⑥.永久工程附加工作、设备、材料和服务的变更等。

4、合同变更的处理: ①.工程师(监理的总监)向承包人提出变更令;②.承包人根据合同将变更向工程师提出申请,工程师进行审查,将结果通知承包人。

5、合同交底的内容:①.合同的主要内容(承包商的主要合同责任;工程范围和权力;业主的主要责任和权力;合同价格、计价方法、补偿条件;工期要求和补偿条件;工程中问题的处理方法和过程;争执的解决;双方的违约责任等) ②.在投标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情况③.合同履行时应注意的问题、可能的风险和建议等④.合同要求与相关方期望、法律规定、社会责任等的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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