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16-08-15
1.内涵
(1)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2.主要方式
(1)设计-施工总承包(DB)
(2)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3.基本出发点
借鉴工业生产组织的经验,实现建设生产过程的组织集成化。
4.主要意义
并不在于总价包干和“交钥匙”,其核心是通过设计与施工过程的组织集成,促进设计与施工的紧密结合,以达到为项目建设增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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