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16-07-28
网校小编根据往年经济师考试真题整理了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备考常见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对您备考2016年中级经济师有帮助!
【真题】适合地方政府管理的事权及支出责任的是()
A.外交
B.跨境高速公路
C.边境安全
D.义务教育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分税制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对于义务教育支出来讲,由于中小学教育(即义务教育)信息极度复杂,根据信息复杂性原则,应该由地方政府管理。参见教材P266.
【知识点扩展】
我国分税制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1994年我国启动分税制改革,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统一政策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整体设计与逐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改革的目标就是要规范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两者积极性,促进国家财政收入合理增长,同时要实现地区间财力分配的合理调节。基于这样的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分税制改革重新划分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支出和收入,并建立起与之相配套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一)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根据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具体包括:国防费、武警经费、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直属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由中央财政安排的支农支出、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由中央本级负担的公检法支出和文化、教育、卫生、科学等各项事业费支出。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费用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支出,具体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根据我国的现实以及外部性、信息复杂性和激励相容原则,我国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完善应该注意中央适当集中一部分事权及支出责任:
1.社会保障
从我国现实看,养老保险由地方菅理会阻碍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也不利于收人公平分配,并且由于养老保險信息复杂程度低且容易收集,所以适合由中央管理,但必须有制度约束,防止地方受“公共池塘”道德风险的影响,出现扩大成本和增加给付的倾向。医疗保险由于信息复杂程度高,除个人一般信息外,还需要医院、药品、不同疾病等复杂信息,所以,从国际经验来看,大国一般由中央与地方共管,在我国,应该以地方管理为主,中央提供帮助。而其他工伤、生育、失业保粒可由地方自行管理。
2.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支出需要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合理的划分。一是由于传染病及免疫业务有明显的外部性特征,影响范围往往是地方政府不能控制的,因此这类支出责任该由中央承担或中央委托地方实施。二是普通的公共卫生支出和管理信息处理比较复杂,影响范围比较有限,因此较为适宜由地方政府负担。
3.教育
教育支出应该区分义务教育支出和高等教育支出。一是对于义务教育支出来讲,由于中小学教育信息极度复杂,根据信息复杂性原则,应该由地方政府管理。由于我国教育资源分布高度不均衡,可以对部分财力困难的地方政府进行一般性转移支付以提供帮助。二是高等教育和科研支出服务范围较广、跨地域外部性特征明显,其支出主要责任应该在中央和省级。
4.跨区域重大项目的建设和维护
(1)对交通建设,要区分跨境交通和地方性交通建设的支出。一是跨境重点项目,主要包括跨境高速公路、国道和铁路建设,这些项目一般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因此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应由中央承担。对于非盈利性的国道项目,中央还应有相应的维护责任。同时,地方也是这些项目的受益者,而且掌握较多道路建设维护所需的信息,因此在建设和维护中,尤其是在维护上应该有相应的保障责任。二是对于地方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责任主要应该由地方来承担。
(2)海域和流域管理、航运、水利调度、大江大河治理、全流域国土整治、全国性生态和环保重点项目建设等具有一定的辖区外溢效应,而且很难协调,地方没有动力投人资金去管好这些事务,因此这部分支出责任也应由中央承担,并统一管理,把其中的外部性内部化。
5.涉及全国市场统一标准的管理
例如,全国范围内销售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具有较大的全域正外部性,如果由地方管理该事项,对出现问题的企业进行处理就会影响当地就业、税收,不符合激励相容则。因此,只有由中央来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及管理执行责任,才能使外部性问题内部化。
6.关系国家安全的支出
如国防、边境安全、界河管理等支出是典型的全国性公共物品,并涉及国家主权利益,应该由中央统一协调和监管及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
7.司法支出
由于一些司法服务具有全国性公共物品的性质,因此需要考虑其强烈的外部性,将部分司法支出责任集中到中央,这是保障我国司法公正性的重要手段。对于跨地区民事、重度刑事和高级官员贪污读职等犯罪行为成该由国家法院(含巡回法院)审理,同时相应建立独立于地方的中央直属检察和公安体系,保障在出现跨地区纠纷时,有相应的第三方司法机构处理,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
(二)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收入划分
根据事权与财力相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人。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
(三)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税收返还数额的确定
之所以发生“税收返还”,主要是由于按新税制设置的税种划分为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后,中央和地方之间收入发生互转,但总体来说是地方收入净上划中央。为了保持当时地方既得利益格局,建立中央财政在收入增量中逐步增长机制,达到中央财力稳定增长的目标,中央将净上划中央收人返还地方。包括基数返还和递增返还。
中央的税收返还制度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转移支付,是年年都有的经常性收入返还。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年核定。按照1993年地方实际收入以及税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收人划分情况,合理确定19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人数额,并以此作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基数,保证1993年地方既得财力。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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