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16-07-22
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2Z201021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类
1、企业法人:工商部门登记之日成立
2、非企业法人:机关(行政)法人(有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后两者需要登记的从核准登记之日取得法人资格;不需登记的,从成立之日具有法人资格)
三、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2Z201022 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一、项目经理部概念和设立
项目经理部系施工企业为完成某项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由项目经理以及管理人员组成、一次性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不是法人。
二、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
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真题】
1. 关于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4】
A.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质
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者
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D.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
【参考答案】B
【解析】P8-9
项目经理部系施工企业为完成某项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由项目经理以及管理人员组成、一次性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不是法人。
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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