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15-09-24
中级财税第三章 税收理论―精编讲义
【本章近年考情分析】
【本章教材结构】
本节考点串讲:
考点一:税收
一、税收的概述及职能
1、概念: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2、本质:税收表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和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
3、职能
二、税收原则
(一)古典税收原则:
1.威廉•配第
在他所著的《赋税论》和《政治算术》中,第一次提出了税收原则
2.亚当•斯密
在其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即《国富论》中提出了著名的税收四原则
3.瓦格纳“四端九项”
(二)现代税收原则
1.财政原则
l 税制建设的财政原则的内容
(1)充裕原则:
(2)弹性原则:
(3)便利原则:
(4)节约原则:
2.经济原则
3.公平原则
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
在当代西方税收学界看来,税收公平原则是设计和实施税收制度的最重要的原则。
(1)普遍原则:除特殊情况外,税收应由本国全体公民共同负担。
(2)平等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1)横向公平(水平公平)
2)纵向公平(垂直公平)
测定纳税人纳税能力的标准:收入、财产和消费支出。收入通常被认为是测定纳税人支付能力的最好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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