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缔约过失责任

预约试听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23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无效的缔约过程。其构成条件:(P32中)

一是当事人有过错。若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造价师注册送课活动

现在注册即可赠送部分造价工程师辅导课程,造价考生福利!

0元查看

二是有损害后果的发生。若无损失,亦不承担责任。

三是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一级建造师培训

二级建造师培训

造价师培训

建设工程教育网

环球网校

免费试学

课程 文章 问答 资讯 评论 百科

您好!我是您的专属顾问,很高兴为您服务!

微信咨询
领优惠券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