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知识点:提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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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16-05-23

提前履行

合同通常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提前或迟延履行属违约行为,因此,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此时,因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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