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复习资料: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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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时间:201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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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房屋租赁合同

1.房屋租赁的无效

(1)属于:

情形
违建
出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未批
出租人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超期
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处理
(1)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无效因素消灭,可转为有效;
(2)不可请求租金,但可要求参照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2)不属于: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登记与否不影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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